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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主页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Ψ 2014年¤招生章程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我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是全国『师范类名校;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学校;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教育部西藏小学老师、幼师定点培养基地;国家语言文字示范校。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ㄨ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 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 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民族职业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民族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730-8670645学院的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

                  招生╳咨询电话:0730-8886309 8675169 8602202

                  电子邮箱:hnvczjc@126.com

                  招生网址:http://zsw.hnvc.net.cn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14年招生工作。本章程由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授权本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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