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普通高等ω 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邮政编码:265200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农业大学举办的独ㄨ立学院。学院现占地 1000余亩,图书馆藏书105.1489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固定〇资产总值3.5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315.25万元。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倡导“博学睿思 行健 至善”的学院精神,弘扬“和 勤 竞 雅”的校园风尚,实施人本管理亲情服务、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性广、有思想、有个性、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生源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 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依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⑵ 艺术学类: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学业管理
⑴ 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々,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⑶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ξ 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
艺术学类,本科13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
⑵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奖助措施
第九章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7237901、7237902
招生监督⌒电话:0535-2922006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org/zs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院许可,而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835.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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