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Ψ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274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①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广东、湖南、湖北、海南、福建、河南等普通高考女生和广东省高职“3+证书”类考试女生。
第十六条 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份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院制定具体录取々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加分后与相同分『数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 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ㄨ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学院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因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条件有要求,身高158CM以下的考生慎重填报旅游管理(酒店方向)专业。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6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人,10人间普通宿舍500元/学年/人。
第八章 奖助学金
1.设立优秀新生奖:奖励广东省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高考成绩前10名新生,其中一等奖4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2000元。
3.学院还通过社会捐赠设有多个助学基金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每年拨100多万元专款,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十二条 学院纪审□ 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联系人:杨国泰;监督电话:020-34880480;传真:020-34880480;电子邮箱:ygt2003@gdfs.edu.cn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450
传真电话:020-34557502
学院网址:http://www.gdfs.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院于2011年3月16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1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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