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 总则
二、 招生计划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学校在全国23个省份本科招生批次有: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本科二批、艺术本科三批、普通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2. 艺术本科批(3个):福建、重庆、四川。
4. 艺术本科三批(2个):贵州、宁夏。
6. 本科二批(10个):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
四、 招生对象及▓条件
2.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 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 录取规则
2.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后录取规则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
6. 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8.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6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10.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1. 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生·年)、二等奖(3000元/生·年)、三等奖(2000元/生·年)等。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各类单项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七、 毕业与就业
2. 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其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费 (元/年·人) | 备注 | |
建筑学 | 文理 | 五 | 18000 | |
风景园林 | 文理 | 五 | 18000 | |
城乡规划 | 文理 | 五 | 18000 |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 | 18000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四 | 16000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 | 17000 | |
工程管理 | 文理 | 四 | 15000 | |
工程造价 | 文理 | 四 | 180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文理 | 四 | 160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 | 16000 | |
机械电子Ψ 工程 | 理工 | 四 | 14000 | |
软件工程 | 文理 | 四 | 14000 |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 | 14000 | |
物联网工程 | 理工 | 四 | 15000 |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理工 | 四 | 16000 | |
资产评估 | 文理 | 四 | 15000 | |
会计学 | 文理 | 四 | 150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四 | 13000 | |
市场营销 | 文理 | 四 | 13000 | |
工商管理 | 文理 | 四 | 130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 | 四 | 13000 |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 | 四 | 15000 | |
环境设计 | 文理 | 四 | 18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 | 四 | 18000 |
学制
(年)学生公寓配置情况表
配置情况 | 1000元/人•年 | 1300元/人•年 | 备注 |
床位数 | 4人/间 | 6人/间 | |
独立床位 | √ | √ | 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和衣柜 |
独立卫生间 | √ | ||
生活阳台 | √ | ||
一体化洗漱台 | √ | ||
公共洗澡间 | √ | ||
公共洗漱间 | √ | ||
公共卫生间 | √ | ||
空调 | √ | √ | |
空气源热泵系统(热水系统) | √ | ||
弱电网络系统 | √ | √ | |
智能水电表系统 | √ |
1.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 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5.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 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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