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1.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3.学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5.考生须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平行志愿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1.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综合测评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设一、二、三等。
六、毕业与就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 指导下,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院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9】482号)和(渝价【2010】9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3.学ζ 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院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八、各专业收费标准
2. 专科专业
专业名称及方向 | 科类 | 学制(年) | 收费标准(元/年·人) | 备注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理工 | 三 | 100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 | 三 | 10000 | |
工程造价 | 文理 | 三 | 110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三 | 100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 | 三 | 10000 | |
会计 | 文理 | 三 | 9000 | |
市场营销 | 文理 | 三 | 9000 | |
电子商务 | 文理 | 三 | 9000 | |
商务英语 | 文理 | 三 | 9000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 | 三 | 12000 |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 | 三 | 12000 |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①) | 文理 | 三 | 12000 |
九、联系方式
传真:(023)65112864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邮编:402167
招生咨询QQ群:2266935、64816957
学院手机版网址:wap.cqucc.com.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6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