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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设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2606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第八条 组织机构:设立有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系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

                  第十条 监督机构:学院设立有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一条 基本条件:学院占地ㄨ面积495亩,校舍面积248924平方米,固定资产54673.53万元,54673.53馆藏图书58.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690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856万元,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16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第十三条 教学部门: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ぷ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开办33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 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及范围:2016年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投放招▽收计划2671个。其中:重庆市1991个,四川500个,贵州30个,云南30个,青海10个,甘肃30个,山西20个,河南30个,安徽30个。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六条 学制:学院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办法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 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第六章 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院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费: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文理科类每学年每生均收5500元。

                  第二十ξ八条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以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QQ:613166000 613166111 613166333 613166555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6年5月31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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