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 Industry & Trade Polytechnic。
第四条 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兼有成人专科等继续教育。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常设机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十二条 师资队伍:学院有教职工340人,专任教师265人,教师中博士1人、硕士80人;教授9人,副教授级107人,双师素质教师138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8人,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2014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重庆市“三校生”(中职、技校、职高)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美术类专业考生且必须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Ψ美术联考,高考成绩、美术专业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分数线者方可报考我︽院。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1:1.2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规则: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卐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录取额满为止,各专业之间⌒无录取分数极差。
第二十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①将退回原籍。
第二十五条 加分政策:根据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区中,按照各♀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的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到〖25-40%。其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网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间1200元/学年;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普通住房500元/学年。
第三十一条 学院网址:http://www.cqgmy.cn
1、联系电话:
2、招生咨询QQ:
3、电子信箱:cqgmzsb@163.com
第三十三条 特别声明: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我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我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ω 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023-72806353。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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