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 Industry & Trade Polytechnic。
第四条 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兼有成人专科等继◣续教育。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常设机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十二条 师资队伍:学院有教职工336人,专任教师257人,教师中博士1人、硕士80人,教授9人,副教授108人,双师〇素质教师139,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8人,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2015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重庆市对口高职(中职、技校、职高)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其中,重庆市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且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高职专科分数线者方可报考学院。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文凭↘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到25-40%。其中: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网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食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间1200元/学年;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普通住房5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学院网址:http://www.cqgmy.cn
1.联系电话:023-72806301 72806302 72806303
3.电子信箱:cqgmzsb@163.com
第三十一条 特别声明:学院未委托任何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学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学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023-7280635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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