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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重々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代码:12606

                第四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第五条 办学条件:

                2、校内实训㊣ 条件:教学用计算机1146台,多媒╱体教室100间7870座。拥有机★电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生化实△训基地、食品生产厂、财会实训基地、服装与制鞋工艺实训基〓地、园林栽培实训基地、计算机实训基地、酒店服务实训中心ζ 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下设工程造价、生物制药等70个实训室。

                4、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46人,专任教师266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23人,双师素质卐教师83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市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4人,还聘请了126名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第七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2011年我院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2500名,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第九条录取规々则

                2、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①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ω 业测试,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4、我院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中,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录取额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6、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学英语。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ㄨ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Ψ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文凭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到25-40%。其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500-15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

                2、食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

                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热线:023-72806301,023-72806302,023-72806303,023-72803195

                4、电子信箱:cqgmzsb@126.com

                第十七条 附则

                2、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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