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3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5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0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11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卐监督,监督电话:023-65928060。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1.2018年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786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第六章 录取
1.专业卐志愿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确定专业。即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结束;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已投档未录取的学生中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在未完成的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3.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确定专业,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5.其他要求: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16条 学生资助政策
2.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20%;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50%;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30%。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
除此之外,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具体参见学生手册。
第18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928125/8126/8127/8128/8130/8131/8132/8133
在线服务:800034150(企业QQ)
邮件地址:800034150@b.qq.com
第20条 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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