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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建校于1965年,占地1365亩,现有全日制学生18000余人。教育部代码为:12609。
第三条:2012年我院47个专业(80个专√业及方向)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5780名。
第五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会计(中澳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软件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三个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成绩达到90分。
5.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即第一专业、第二专业……顺序志愿),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专业志愿相同时按成绩优先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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