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ㄨ2011年招∩生章程
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二条:我院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东路,学院坚持“以电子信息为特色,培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注重应用研发与技术服务”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建设 “电子信息类╲高水平特色应用型高等院校”的发展目标,坚守应用√类型,根植区域行业,围绕素质教育主题,突出质量公平主线,按照“用电子技术提升●先进制造业,借助信息化手段增值现代服务业,由数码ξ艺术发展新兴创意产业”的产业专业对接思路,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来引领办学特色,开设有与重庆电子信息、汽车摩ξ 托车等支柱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51个,建成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汽车工程、传媒艺术、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建筑材料◥等10个特色专业群。
第四条:收费标准: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6000——8500元/年.生,住宿1000元/年·生(空调、热水器、宽带网、电话);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
第六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我院艺术类招生按照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再参照♂文化成绩。
6、在第一含A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七条: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院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九条: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 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代收任何费用。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www.cqcet.com 邮箱:cdzy_zhaosheng@126.com
联系电话:023—65926001 65926002 传真:659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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