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五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占地1365亩,固定资产15.7亿元,校舍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亿元,在校生18694名,馆藏图书119.55万册;教职工1050人,专任教师860人,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508人,其中教授66名;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413名,其中博士57名;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以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近五年公开发表论文3200余篇,其中SCI、EI等高水平期刊论文247篇,获得国家专利共95项;近年,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共30多项,其中一等●奖共8项。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渝价〔2012〕309号、渝价〔2010〕159号)文件执行,学校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将分专业收费标准告知新生,新生亦可查看学↘校收费公示表。②住宿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2〕513号、渝价〔2007〕472号、渝价〔2012〕272号)文件执行,多数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1000元;少数10人间,每生每年收取500元,具体收费以学生住宿的寝室类别为准;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2.艺术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文考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按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4.其他要求: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外,另设奖学金制度(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网站:http://www.cqcet.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8128 65928126 传真:023-65928125
在线服务:800034150(企业QQ)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市)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市)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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