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①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富鱼路81号
第六条 学院性质:长安大〇学兴华学院是由教育部(教发[2006]72号)批准成立,由∮长安大学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学院招生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72号)批准。由长安大学作为申办方,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注重素质、强调能力、突出特色。以培养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学生未来事业发展打好基础,为地方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历经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学院形成了特有的校园文化,确立了“明德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团结忠诚,进取兴学”的校风,“求真务实”的教风和“好学力行”的学风。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实々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ξ 录取。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承认生源所在地省(区、市)的专业统◆考成绩 ,并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同时达到规定退档线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市)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并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调档、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均授予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Ψ十四条 资助与奖励: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ζ六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 029-88751800 88751079(传真)
邮编: 710077
网址: www.chdxhxy.com 信箱: zhaob@chdxh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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