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办学类型: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六十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々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学校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公路交通享誉亚洲,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的高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基地班、实验班、国际班专业和定向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类别招生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与隧道工程)建议女生慎报。国防生所有专业不招女生。其他专业无。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规则:
2、加试要求:
(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
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2)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9、2009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学费标准: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奖、助学金与困难新生资助办法: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依据银行规定程序申请学费、生活贷款;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扶助经济困难学生。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自助语音电话:029-62630062 62630063 82334814
招生办网址:http://zs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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