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富鱼路81号
第六条 学院性质: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由教育部(教发[2006]72号)批准成立,由长安大学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学院招生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依据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少量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五条 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招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毕业和就」业
第二十二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学生提供相关行业的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等就业平台,学生可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等办法,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 ,凡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地址: 西安市富鱼路81号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 www.chdxhxy.com 信箱: zhaob@chdxhxy.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2015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章程
- 下一篇:2018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5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长安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08-04
-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