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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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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96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卐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卐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二十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四条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三十条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助学等措施有:

                (2)由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院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潮汕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资助、奖励部分特困生和优秀学生。每年颁发潮人一等奖学金2名,8000元/人;潮人二等奖学金10名,5000元/人;潮人三等奖学金84名,1000元/人,合计150000元。

                (4)2018年家庭贫困新生资助政策,由学院▓出资资助贫困新生每人一次性3000元,资助人数100名。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663-2290568

                电子邮箱:872493987@qq.com

                咨询电话: 0663-2290558 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招生网址:http://www.chaoshan.cn/zsb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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