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成都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部编代码:13671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录取原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参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高考分数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休闲体育、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2)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
6、英语ㄨ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 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8、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10、录取若有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卐,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录取结果公布
咨询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网址:www.cdcas.edu.cn (学院官网)
地址: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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