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部〗编代码:13671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第一校区)
■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2)表演(主持与出镜方向)、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方向)、主持与播音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表演(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教育方向)、表演(音乐舞蹈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8、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录取结果公布々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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