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3

  • <tr id='EzsQ6L'><strong id='EzsQ6L'></strong><small id='EzsQ6L'></small><button id='EzsQ6L'></button><li id='EzsQ6L'><noscript id='EzsQ6L'><big id='EzsQ6L'></big><dt id='EzsQ6L'></dt></noscript></li></tr><ol id='EzsQ6L'><option id='EzsQ6L'><table id='EzsQ6L'><blockquote id='EzsQ6L'><tbody id='EzsQ6L'></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EzsQ6L'></u><kbd id='EzsQ6L'><kbd id='EzsQ6L'></kbd></kbd>

    <code id='EzsQ6L'><strong id='EzsQ6L'></strong></code>

    <fieldset id='EzsQ6L'></fieldset>
          <span id='EzsQ6L'></span>

              <ins id='EzsQ6L'></ins>
              <acronym id='EzsQ6L'><em id='EzsQ6L'></em><td id='EzsQ6L'><div id='EzsQ6L'></div></td></acronym><address id='EzsQ6L'><big id='EzsQ6L'><big id='EzsQ6L'></big><legend id='EzsQ6L'></legend></big></address>

              <i id='EzsQ6L'><div id='EzsQ6L'><ins id='EzsQ6L'></ins></div></i>
              <i id='EzsQ6L'></i>
            1. <dl id='EzsQ6L'></dl>
              1. <blockquote id='EzsQ6L'><q id='EzsQ6L'><noscript id='EzsQ6L'></noscript><dt id='EzsQ6L'></dt></q></blockquote><noframes id='EzsQ6L'><i id='EzsQ6L'></i>

                北京理工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理工大学 > 高考招生 >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ω 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〇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Ψ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 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ζ 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七条、北京理︽工大学在分专业录取时,以高考实际考分为准,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采取※依据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九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条、江苏省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AA,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退档时原则◎上分数优先,参考其它。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上海︾市考生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物理或化学);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政治或历史或地理)。

                  第二十@二条 、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色弱、色々盲考生不得报考我校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学类、工业设计等各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ω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校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等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得〇报考我校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等专业【。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以上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 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