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利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北京吉利学院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吉利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中关村昌平科▂技园,邮政编码:102202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颁发文凭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王兴贵签发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昌平科技园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
咨询电话:010-60758989 010-60751995 60752136
邮编:102202
新浪官方微博: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969 电子信箱:geely@163.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吉利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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