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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邮政编码:51909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珠∩海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①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面向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类;高职“3+证书”类。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卐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ω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①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 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ㄨ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ぷ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校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按国家资□ 助政策协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曾锦玉、 叶春霞

                  电子邮箱:zhcptrsc@163.com

                  咨询电话:0756-7253066 0756-7253616

                  电子邮箱:zhcpt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zhcpt.net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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