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9

  • <tr id='3arzhX'><strong id='3arzhX'></strong><small id='3arzhX'></small><button id='3arzhX'></button><li id='3arzhX'><noscript id='3arzhX'><big id='3arzhX'></big><dt id='3arzhX'></dt></noscript></li></tr><ol id='3arzhX'><option id='3arzhX'><table id='3arzhX'><blockquote id='3arzhX'><tbody id='3arzhX'></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3arzhX'></u><kbd id='3arzhX'><kbd id='3arzhX'></kbd></kbd>

    <code id='3arzhX'><strong id='3arzhX'></strong></code>

    <fieldset id='3arzhX'></fieldset>
          <span id='3arzhX'></span>

              <ins id='3arzhX'></ins>
              <acronym id='3arzhX'><em id='3arzhX'></em><td id='3arzhX'><div id='3arzhX'></div></td></acronym><address id='3arzhX'><big id='3arzhX'><big id='3arzhX'></big><legend id='3arzhX'></legend></big></address>

              <i id='3arzhX'><div id='3arzhX'><ins id='3arzhX'></ins></div></i>
              <i id='3arzhX'></i>
            1. <dl id='3arzhX'></dl>
              1. <blockquote id='3arzhX'><q id='3arzhX'><noscript id='3arzhX'></noscript><dt id='3arzhX'></dt></q></blockquote><noframes id='3arzhX'><i id='3arzhX'></i>

                湖北师范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师范大学 > 高考招生 >

                湖北ξ 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是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本科师范院校,具ζ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和少量高职(专科),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招生委员会的领ω 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艺术类各专业生源及※就业情况,确定每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政策及考试办法,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与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20%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 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文理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①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2分,级差最□ 大为4分。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第二◣十一条 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综合分数级差均为2分。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湖北省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从高到⌒ 低录取,外省按体育术科成绩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且未请假者,视做㊣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和特长,学校设立了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800元/人·年,受奖面可达50%。

                  第三十条 为表彰∮学生在学习、工作、思想道德素质上的优异表现,学校设立了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二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对进入学校贫困生信息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发放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的高校助学补〇助资金、60元/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国家财政拨款,以国家下达文件发放)、8元/月的少数民●族津贴、100-500元的年终困难补助,并对临时困难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紧急困难补助。”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按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3-6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开设有各类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和爱好选修。鼓励学生通过各类职业证书考试及参加各类竞赛的形式获得课外学分,课外学分可按规定冲抵公共选♀修课规定学分,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免修或免听部分课程。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对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者,可在主修专业之外,按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课程,修满々第二专业规定课程30学分,可发给辅修第二专业结业证书;跨学科大类修满第》二学位规定课程57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行“优秀№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学校在保证全面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选拔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好、学科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的本科学生,实行导师制培养,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本科生还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

                  第十一章 附则

                  电话: 0714-6575861 6575862 6575863

                  网址:www.zsxx.hbnu.edu.cn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