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成立于1951年8月,是国家举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云南省属重点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址位于云南省昆明㊣ 市一二一大街134号。教学区有: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的雨花校区(呈贡区雨花片▆区三号)、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的莲华校区和玉溪九龙池校区。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々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一条除外语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语口试合格,印地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含10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除藏语方向)须参加我校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合格,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藏语方向)只招收参加藏文加试的藏族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外,其他专业均不作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列全省前三名(或列我校〗单考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文化考试成绩未上线者,可按规定向省级招生部门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六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我校确定的录ㄨ取名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〇章其他
第二十条云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邮编:650031;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72133;申诉电话:(0871)65911117;学校网址:www.ynni.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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