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成立于1951年8月,是国家举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云南省属重点大学。举办有研』究生、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学生等。校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教学区分为♂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的雨花校区(呈贡区雨花片区三号)、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的莲华校区、昆明市教场北路190号的∑教场校区】。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我校根据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一条 除外语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语口试合格,印地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含10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须参加我校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合格,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外,其他专业均不作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列全省前▽三名(或列我校单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文化考试成绩未上线者,可按规定向省级招生部门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六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云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邮编:650031;联系电话(传真):(0871)5172133;申诉电话:(0871)5911117;学校网址:www.ynni.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四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云南民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云南民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云南民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普高招生章ξ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普卐高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民族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