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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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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通榆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4.对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按“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卐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新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将户口迁入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Ψ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十条 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4)星光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6)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ω 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8)各类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春学期困难补◆助、寒衣补助、车费补助等,特殊困难补助等,补助金↑额最高3000元。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88223919

                  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办邮箱:yctuzsb@126.com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凡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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