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13年普高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ぷ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8.盐城师范学院ξ 黄海学院(省标招生代码№1843)是我校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其学历◆文凭、学位证书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颁发。
第三条 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2.我校各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5.艺术类、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类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体育类按“分男、女,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10.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根据政策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同时ξ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体育、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
第四条 跨省招生录取规则
2.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六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除外),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1.学生奖学金:设立各种奖学金,奖金最高金额达到每生每年10000元,学生每学期获奖面达到45%。
3.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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