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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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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普高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4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每年招生人数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江苏省内招生卐录取规则

                2.我校各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Ψ 中统一公布。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4.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当投档分相同时,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10.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第四条 跨※省招生录取规则

                2. 山东省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6.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江苏籍新生※可自主决定户籍是否迁入我校。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条 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 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3000元)。

                4.“伯藜助学金”:学校在2014级新生中设立“伯藜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60人,每人每年4000元,一助四年。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8.“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特困新生就读。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普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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