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5年综合评□ 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工程大学,国标代码:10709,在陕招生◥代码:8016。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工程大学
第四条 西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设有13个教学单位。各类在校学生2万2千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大批专家、学者、教授组成的教学、科研队伍。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 邮编:710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生信息网:http://zsb.xpu.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及专业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2015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参加2015年陕西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高职(专科)合格线。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至13日在我校金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
1.符合申请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满分 考试时间
注:语文、英语为一套试卷。
第十四条 我校预录取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4月23日前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和审美表现。以上成绩中有D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总分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四舍五入。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七章 收费标准
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补、减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其中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学校和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了校内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并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同时学校还执行“绿色通道”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b.xpu.edu.cn/)。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 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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