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5。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第六条 新疆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 新疆大学2018年招生计划及专业按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第十二条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如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需参加本】省(区、市)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々员的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第十三条 新疆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ㄨ零批次、本科一批次。
第十五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在此范围①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 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新疆大学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 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民语言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双语班考生依次按照原⌒ 始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ㄨ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都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ぷ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々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条 学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ξ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邮编:830046
网址:http://www.xj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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