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①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2015年,根据《新疆医科大学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新卐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协议书※》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2﹞306号《关于合作建设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的批复》,厚博学院将整体搬迁至克拉玛︾依市校区。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依托新疆医科大学的学¤科优势,按照医学科学发展最新趋势,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设置专业。
第三章◤招生批次和计划数
第十一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新疆地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三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独立学院录取批次招生。
第十二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①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院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 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所有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学院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九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科考生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ぷ科成绩;文科考生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
第二十三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对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住宿费、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 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八条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30054
传真电话:0991-4366221
URL主页地址:http://www.xjmu.edu.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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