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1年招ㄨ生章程
学校代码:1201(江苏省)、10299(国标)
校 址:校本部(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卐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
江 苏 省
2.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统招本科批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4C;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计算录取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如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 专业计划调整。
6.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高中阶段),本科第一↓批A志愿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8.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综合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10.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必须经我校审核∩认可,进档后,加5分安排专业,专业服从,优先录取。
12. 以上录取规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ζ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3.符ζ 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河南、浙江、山东、安徽、辽宁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进档后,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校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ω取。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7.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江苏大学2011级统招本科新生培养费标准为: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64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他专业46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除以上费用外,其他书、杂费█等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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