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08 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01 (江苏省)、 10299 (国标)
校 址: 校本部(镇江市学府路 301 号)
江 苏 省
2.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统招本科批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4C ;普通类提前◥本科(师范类)批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BB ,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BB+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BB ,以上普通类各批次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4C 1 合格。
4.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计算录取分,在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的情况下,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如由于选测科目不符,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6. 选测科〓目等级较高且符合我校录取志愿要求的优秀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进档后,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线下,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上按录←取分择优录取,总数不超过我校●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的 1% 。
8. 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
10. 体ξ 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 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 。
12.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经我校审↘核认可,并在填报志愿前与我校签订协议书。进档后,根据艺术特Ψ 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 获得“优秀”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10 分安排专业▃,获得“合格”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5 分安排专业。
其 他 省
2. 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6.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
8.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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