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ζ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运动Ψ与文化艺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Ψ庄先锋路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独立学院,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教育。学院依托【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院紧紧依托ㄨ天津体育学院雄厚的教育资源办学,主要课程由天津体育学院的教师担任。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 16000-18000元/生、年。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生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ㄨ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〇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1、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①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々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网址:http://www.tjus.edu.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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