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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学院占地面积648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有各类实验室♀67个、实习基地20个,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25人,双师素质教ぷ师7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隧道及地下工程专家王梦恕教授受聘为我【院顾问、客座教授。

                  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铁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中心、教育部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中心,是铁道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铁道部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的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标准: 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 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八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考生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颁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体检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ㄨ理。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0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々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 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〇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网 址:http://www.tjtdxy.cn

                  E-mail :tjtdxy@163.com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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