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引河桥北)
基本情况: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5%;天】津市职业教育黄炎培杰出教师2人;近年,教师承担各级科研立项课题达1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400篇;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1项。2016年,学院教师王治学在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项目决赛中获得全国第二◣名。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学〓院于万松、林磊团队获得国家一等奖。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200余名学生获奖◣。在2017年第八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在2016年度和2017年度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圣纳•新道杯”技能大赛中获得5项一等奖、22项二等奖、38项三等奖;在201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2017年,学院有10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因成绩优秀免试升入了本科学校。
学院秉承“博学、精技、创新、务实”的校训,形成“崇德尚技、严谨勤奋、精益求精”的校园文化精神,引领学生求德、悟德、崇德,学技、用技、尚技,做到●德能兼备,知行合一,敬业、乐业,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天津工业职业ω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①学费标准:高职类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ξ 的2018年新生报到须知。②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八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Ψ 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ζ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第十二条在甘肃○省对口升学招生中,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卐、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七条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凡报考黑色冶金技术(钢铁①冶炼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3个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到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铁集团分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均在天津市校本部就读。
第二十四条我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信用Ψ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和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的奖助贷体系,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生,帮助经济困难的贫困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 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院纪检电话为022-26983738。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0310-3975614(天铁校区)
学院邮箱:yjxyzb@163.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引河桥北) 邮编:300400
邮编:056404
未经允许不得ω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 上一篇: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ω 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 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