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四川天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四、录取规则:
2、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五、毕业与发证: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励志奖学金”、“优秀特困生补助”、“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等奖励和勤工助学措施。在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我院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入校后学生可申领奖助学金,无忧学习,快乐成才。
3、在全国、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奖,以及省统一认定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特长生,给予奖励,具体以学院阳光招生网公布为准。
八、办学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东城新区文化教育产业园 邮编:618200
九、联系方式:028-67931227 028-67933394 传真:028-67933390
电子邮箱:hexiaob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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