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5

  • <tr id='j35iQb'><strong id='j35iQb'></strong><small id='j35iQb'></small><button id='j35iQb'></button><li id='j35iQb'><noscript id='j35iQb'><big id='j35iQb'></big><dt id='j35iQb'></dt></noscript></li></tr><ol id='j35iQb'><option id='j35iQb'><table id='j35iQb'><blockquote id='j35iQb'><tbody id='j35iQb'></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j35iQb'></u><kbd id='j35iQb'><kbd id='j35iQb'></kbd></kbd>

    <code id='j35iQb'><strong id='j35iQb'></strong></code>

    <fieldset id='j35iQb'></fieldset>
          <span id='j35iQb'></span>

              <ins id='j35iQb'></ins>
              <acronym id='j35iQb'><em id='j35iQb'></em><td id='j35iQb'><div id='j35iQb'></div></td></acronym><address id='j35iQb'><big id='j35iQb'><big id='j35iQb'></big><legend id='j35iQb'></legend></big></address>

              <i id='j35iQb'><div id='j35iQb'><ins id='j35iQb'></ins></div></i>
              <i id='j35iQb'></i>
            1. <dl id='j35iQb'></dl>
              1. <blockquote id='j35iQb'><q id='j35iQb'><noscript id='j35iQb'></noscript><dt id='j35iQb'></dt></q></blockquote><noframes id='j35iQb'><i id='j35iQb'></i>

                西南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西南大学 > 高考招生 >

                西南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9635。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类、免费教育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六条 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ㄨ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传真:023—68250942,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04,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共有23个招生大类(含60个专业)、52个招生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四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电子信息ㄨ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学4个专业,就读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西塔学院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六条 2017年学校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继续实行单列代码招生,即在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的本科第一批次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植物生产类、蚕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代码招生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少数民族预科升科、港澳台、取得文化单测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获得免试资格的优秀运动员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九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八条 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南大学2017年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ξ费用,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九条 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ζ 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五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西南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