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5年全日々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先ξ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校园占地9600余亩,校舍面积166余万平方米。学校位于重庆市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山水园林城区—北碚区;学校荣昌校区位于中国畜牧科技城、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核心区—重庆市荣昌ζ 区。
第五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传真:023—68250942。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51、68252504。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事业计划和生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计划寄到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以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录取的一本各批次学生就读地为重庆市北碚区;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9635国标代码录取的一本第一批次学生就读地为重庆市▅荣昌县。2015年录取的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和学位要求,均颁发相同的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2015年西南大学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继续实行单列代码招生,即在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的一本第一批次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农学、农村区域发展、植物科学与技术、园艺、植物保护、蚕学、动物〒科学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茶学等。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升科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Ψ 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可国家政策性照顾加降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 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学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十一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参照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它各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办学,在西南大学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并∑ 取得赴澳签证者,赴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学习两年。达到两校相关要求者,西南大学发放普通高等教育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迪肯大学发放信息技术学士软件开发专业学位证书。
心理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办学,在西南大学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并取得赴澳签证者,在国立大学学习两年。达到两校相关要求者,西南大学发放普通高等教育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授予心理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重庆市音乐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为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加上我校面试成绩所得的综合分)的情况下,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专业成绩排名从ㄨ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合格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ぷ师范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第三十四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对重庆市体育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及投档情况,按综合分〗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理)÷普通专科一段线(文、理)×100+专业成绩。
第三十六条 少数民族□ 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九条 国防生新生入学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接受学校和解放军驻校选】培办组织的资格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勤、助、减、免、补”奖助学体◥系,帮助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二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的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具体实施。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Ο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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