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本科独立学院。
三、录取规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英语分数ξ 高的考生,二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三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0.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2.新』生报到入学时,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4.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咨询电话:028-87953080、87953086、87953069、87959669;
咨询QQ:800080890;
招生网址:http://www.csdcdxy.com(支持手机访问);
电子邮箱:csdcd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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