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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主页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松田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ξ 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专业录取ζ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Ψ 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2018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①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卐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2.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①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五条 校内奖学金:按照《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学生可申请董事长资助基金、松田◣学子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以及各类竞赛奖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

                  传 真: 020-82856222

                  第三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 020-82852722

                  学院网址:http://www.sontanedu.cn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授权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 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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