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40

  • <tr id='xmZ42x'><strong id='xmZ42x'></strong><small id='xmZ42x'></small><button id='xmZ42x'></button><li id='xmZ42x'><noscript id='xmZ42x'><big id='xmZ42x'></big><dt id='xmZ42x'></dt></noscript></li></tr><ol id='xmZ42x'><option id='xmZ42x'><table id='xmZ42x'><blockquote id='xmZ42x'><tbody id='xmZ42x'></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xmZ42x'></u><kbd id='xmZ42x'><kbd id='xmZ42x'></kbd></kbd>

    <code id='xmZ42x'><strong id='xmZ42x'></strong></code>

    <fieldset id='xmZ42x'></fieldset>
          <span id='xmZ42x'></span>

              <ins id='xmZ42x'></ins>
              <acronym id='xmZ42x'><em id='xmZ42x'></em><td id='xmZ42x'><div id='xmZ42x'></div></td></acronym><address id='xmZ42x'><big id='xmZ42x'><big id='xmZ42x'></big><legend id='xmZ42x'></legend></big></address>

              <i id='xmZ42x'><div id='xmZ42x'><ins id='xmZ42x'></ins></div></i>
              <i id='xmZ42x'></i>
            1. <dl id='xmZ42x'></dl>
              1. <blockquote id='xmZ42x'><q id='xmZ42x'><noscript id='xmZ42x'></noscript><dt id='xmZ42x'></dt></q></blockquote><noframes id='xmZ42x'><i id='xmZ42x'></i>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 高考招生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ㄨ高校。

                  第七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北校区:齐河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1971年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校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拥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院级精品々课程75门;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40余项。建有食品科学研究所、机械电子与过程控制研究所、国土资源研究中心、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农业系统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形成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机械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等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设有“齐鲁讲坛——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分坛”;出版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学校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5年在山东省人事厅高校就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山东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6月,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2013年被评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先进集体。2014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就业创业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的招生管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的查询与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生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 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不同等级的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依托、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勤工助学为辅助、以绿色通道以及各项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完备、科学、高效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①学业。

                  第二十八条招生电话:(0531)88913864,(0531)85593864。传真:(0531)88913864。邮编:250100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