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 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1
第七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 学校校址:广州市天河区□ 五山路381 号(五山校区)
第十四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华南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华南理工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本科教务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纪监部门工作々人员作为监督员列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4.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相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平地组织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纪监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20-87110195;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公寓908室。
第十九条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 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如下: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自动化创新班(本硕连读)、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器件)、工业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
(六)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船舶与海洋工ζ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信息工程、信息工程创新▽班(本硕、本博连读)、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卓越班)。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招收语种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细则:
(二)加分政策的∞处理办法: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档成绩,最高加分累Ψ 计不超过20分;安排专业志愿时↙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资格以及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
(四)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Ψ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 的省(市)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仍然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ζ 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将不予◣录取。
(六)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ζ调剂录取只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卐校在该省(区、市)投档分数☆线(我校在该省(区、市)未设置该科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Ψ 专项计划的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一)普通学生宿舍ζ ζ :6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三)一级学生公★寓:750—11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五)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一)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为学校官方招☉生办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招生咨询专线(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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