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Ψ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录取批次:第一批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北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南校区)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①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广东省考生录取前加试素描(考试时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27号楼;考生自带画夹、画具),外省考生、保送生入校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1)投档比例:按1:1.1投档
(3)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同等条①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2. 住宿费:普通宿舍:500元/年,二级学生公寓:750元/年,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年,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500元/年。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4.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六、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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