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206号;邮政编码:511363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二批本科录取;其它省份按各省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校执行广东省以外各生源省关于投档卐比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 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ζ 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毕①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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