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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主页

                华南々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华南农业①大学珠江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广从北路72号,邮政编码:5109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々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ξ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于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以60%术科成『绩加40%文化成绩的合计总分作为录取的排名分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报考∑本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生所在的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ζ 统考(术科分);我院认定各省(市、区)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术科分)。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卐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Ψ 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专业16000元/学年;会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专业17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住宿费1300元/学年;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何建平

                  传真:020-87986328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020-87975122

                  学校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3年3 月21日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第4 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①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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