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4

  • <tr id='etXG7j'><strong id='etXG7j'></strong><small id='etXG7j'></small><button id='etXG7j'></button><li id='etXG7j'><noscript id='etXG7j'><big id='etXG7j'></big><dt id='etXG7j'></dt></noscript></li></tr><ol id='etXG7j'><option id='etXG7j'><table id='etXG7j'><blockquote id='etXG7j'><tbody id='etXG7j'></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etXG7j'></u><kbd id='etXG7j'><kbd id='etXG7j'></kbd></kbd>

    <code id='etXG7j'><strong id='etXG7j'></strong></code>

    <fieldset id='etXG7j'></fieldset>
          <span id='etXG7j'></span>

              <ins id='etXG7j'></ins>
              <acronym id='etXG7j'><em id='etXG7j'></em><td id='etXG7j'><div id='etXG7j'></div></td></acronym><address id='etXG7j'><big id='etXG7j'><big id='etXG7j'></big><legend id='etXG7j'></legend></big></address>

              <i id='etXG7j'><div id='etXG7j'><ins id='etXG7j'></ins></div></i>
              <i id='etXG7j'></i>
            1. <dl id='etXG7j'></dl>
              1. <blockquote id='etXG7j'><q id='etXG7j'><noscript id='etXG7j'></noscript><dt id='etXG7j'></dt></q></blockquote><noframes id='etXG7j'><i id='etXG7j'></i>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主页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广从北路72号,邮政编码:5109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ぷ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ξ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对于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以60%术科成绩加40%文化成绩的合计总分作为『录取的排名分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 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卐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7983000 020-87983268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020-87981811、87975122

                  招生网址: http://www.scauzj.cn/zjb.asp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0年3 月16日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Ψ 修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 学门户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