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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四条 我ω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配合监察处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监察处和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ㄨ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ぷ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 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并实行分数级差的录取规则。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为武警部队定向招收、培养国防生,只招收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军检合格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三十一条 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82509918,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www.rdzs.com,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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