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凡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校代码为11100,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三沙市等单位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
第五条 学校有21个二级学院和3个系,1个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点,在招本、专科专业56个,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门类。拥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ξ 研究基地3个。此外还有科技部、教育部批准的三亚国家卐大学科技园;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海南旅游协同创新中心等。初步◆形成了以海洋、旅游、民族、生态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卐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预留计划22个(占本科招Ψ 生计划的1%以下)。预留计划使用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及方法》严格执行。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Ψ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ω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第十四条 录取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时,按要求实行特别↓规定。江苏省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和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及〖以上,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 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进行专业投档,不设分数级差。若各生源省有①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ㄨ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ぷ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々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在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①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必须持录□ 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核对身份及办理入学手续。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生源省招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教材费按实际缴▲交。
以下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生:
以下本科专业学费为4150元/年•生:
以下本科专业学费为8800元/年•生:
以下本科专业学费为17000元/年•生:
以下专科专业学◥费为4150元/年•生:
以下专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生:
以下专科专业学费为5700元/年•生:
以下专科专业学费为4950元/年•生:
2.住宿费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ω 家助学金”与“海南省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88651039(传真)
E-mail: qzuzsb@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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