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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州学院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54年,占地1500多亩,有三亚与五指山两大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学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包括本科、专科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类普通高等教育专门人才,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一所国际化、开放型、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品牌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800人。

                  第四条 学校国内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ξ 通统招生、艺术、体育考生)。2012年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琼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经校纪检部门审核后,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所有参加录取工作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及兄弟姐妹当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者,不得参加该省(市、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实行梯次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其他志愿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志愿相同,按高考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按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评价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我校认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总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同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排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琼州学院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比例,非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按1:1的比例投档,或按各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在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到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核对身份。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生源省招生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我校将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类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旅游类专业4600元/年。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600元/年;高职文史类专业4950元/年,理工、外语、管理、体育类5700元/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档次收)。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qzu.edu.cn 招生信息网:zs.qz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琼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琼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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